当前位置 :
范本范文
更新时间:2024-04-19 17:10:38
 

范本范文(1)

  建筑工程清包工是按建筑面积每平方多少钱承包,业主自行购买所有材料。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建设工程清包合同范本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建设工程清包合同范本【一】甲方:

  乙方:

  为发挥甲乙双方的技术优势,加快工程建设速度,努力提高施工 效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 同条例》的原则,甲方拟将 桩基工程的劳务部分交给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责任,经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自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及施工内容

  1、工程名称:

  2、施工内容:长螺旋钻孔压灌桩(商品砼)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不含水电、税金、管理费、不开发票),乙方自带 所有施工机具。

  四、工程总量

  约根桩,单桩工程结算=(有效桩长米)桩截 面积(按设计图纸计算)。

  五、协议价款

  按第一款施工内容,综合清包总价

  六、付款方式

  1、机械进场甲方付给乙方每台套设备进场费

  2、工程款按形象进度支付,施工时乙方借支必要的生活费和生产费,正式开工甲方再付工程款 元;完成工程总量的 甲方付工程款 元;工程完工付工程款 元;其款桩基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余款最迟不得超过当年春节前)。

  3、工程款以现金支付:

  七、工程质量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总包单位及监理 单位的要求进行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场地有障碍物,致使桩位偏 差与乙方无关。甲方应派施工员现场放线,乙方协助。

  八、甲方责任

  1、保证施工场地三通一平;

  2、保证水电供应满足施工要求;

  3、保证施工报验不延误施工时间;

  4、办理有关施工手续及对外联系。

  九、乙方责任

  1、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施工,确保质量及进度;

  2、提供桩基施工原始记录;

  3、保证场地整洁,做到文明施工。

  十、安全

  在施工中,乙方应严格遵循国家颁发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与之相关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施工,并认真执行甲方安全技术交底。如在施 工场地因乙方施工因素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一、补充条款

  1、乙方须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签证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现场管 理,听从指挥,接受相关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2、甲方应保证机械进场以后3天内投入施工,如甲方原因造成 乙方不能开工(如材料没进场、三通一平不到位、或其他原因)工期 顺延。如果7天不开工甲方应补助乙方每天 元。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工程款余款付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清包合同范本【二】甲方: 乙方:

  为了甲、乙双方更好履行合同条款,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及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前提下,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综合楼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及详细部位:

  本工程所有施工内容:

  1、土建(垫层、条基、地沟、砌砖、粉刷、预制构件及安装、砼搅拌及浇灌保养、回填、散水、踏步、屋面楼渣、找平、保温块铺设);

  2、钢筋(调直、制作、绑扎、安装、保护层控制);

  3、木工(支模、拆模、打磨);

  4、水电(上下水安装、线路铺设预埋及电器安装);

  5、装饰(内外墙粉刷、外墙涂料、地砖及卫生瓷砖的铺设)

  四、承包方式和结算方式:

  承包方式:本工程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不包料、包材料损耗、包临设、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材料及机具场内60m运输、包砂石的筛选及搅拌、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包施工中乙方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在内、包物价上涨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结算方式:本工程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实际有效签证计算工程量套用承包单价进行结算。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设计变更、工程更改、隐蔽验收除外)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五、承包单价:

  单价:255元/平方米

  单价说明:1、包基础施工前的施工准备、配合工作,如施工放线等工作;

  2、包场地清理等工作;

  3、包机械安装、调试、保养、操作等相关工作;

  3、包施工脚手架、扣件、架板、电缆线、模板、振动板、振动棒、斗斗车等工程施工中的一切工具在内;

  4、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

  5、乙方在施工的水电费不包含在内。

  六、付款方式

  1、甲方和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合格后,按进度付款。基础完工付至10%;主体完工付至50%;装饰工程完工后付至80%;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至 95 %,经甲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手续后30天内付清结算款。

  2、支付方式:甲方付款时采用现金。

  七、工期条款

  1、总工期历时 天,开工时间 年 6月1日,竣工时间 年 月 30 日。

  2、如遇下述情况:(a)甲方、建设单位重大设计变更影响;(b)不可抗力严重影响施工;则按实际时间顺延工期。逾期,每超过一天按日计算冲扣乙方工资额500元。

  八、质量条款

  1、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质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严格做好工人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补救费用,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3、浇筑砼垫层时,乙方必须先派人现场设置标高控制点,砼垫层平整度必须控制在+2CM之内,否则由乙方承担所有材料损失。

  4、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先进行自检,合格方能由甲方向监理验收。监理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对乙处以 500元违约金,可考虑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完毕重报甲方验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监理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对乙方按已完工合格工程的60%结算,并限期办理有关退场手续。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若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则由乙方承担所有材料损失及相关违约责任。

  九、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乙方进场时,甲方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人员名单向乙方交底。

  2、提供施工图两份。

  3、甲方指派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变更登记、竣工结算手续等。

  (二)乙方职责:

  1、乙方进场前必须与工人签订用工协议书,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和工资发放等手续。

  2、乙方不得雇佣18岁以下及不宜从事建安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否则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自带必备的施工工具和用具,工人安全防护用品等;费用包括在承包单价内。

  4、乙方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施工中每天做到工完料清,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

  十、安全条款

  1、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处罚标准),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作。

  3、因乙方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一概不负责。

  4、对于乙方雇用的工人的伤害或赔偿,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对于这类伤害或赔偿,乙方应保证并持续保证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乙方自行负责工人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及施工过程中工伤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

  6、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损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

  a)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结清余款后自行终止; b)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范本范文(2)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住宅套内及公共区域装修工程。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乙方负责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设计变更通知对 住宅室内、首层电梯大堂及电梯间、标准层电梯间装修工程。

  其它工程内容: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范围: 室内、首层电梯大堂及电梯间、标准层电梯间精装修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包括各区域地面、天棚、墙面的装修,入户门、室内护窗栏杆制安、卫生洁具、卫生间挂件、橱柜、地柜、开关插座、灯具、抽油烟机、煤气炉、消毒碗柜安装等。

  其它内容: 。

  不包含在本工程承包范围的毛坯房和已施工的样板房:

  二、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损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市场风险、包验收合格、包税金的形式承包本项目。

  三、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报建相关的资料,并配合甲方进行报建的相关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报建及验收的进度,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其它约定: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按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范及通用条款第9条执行,并达到合格。

  第四条:验收及移交

  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以及协议书第三条、第七条的约定进行验收。

  第五条:质量保修期

  本合同防水工程保修期为五年,室内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两年。其余未提及的均按照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

  第六条: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开工时间暂定为 年 月 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发的开工令确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二、合同工期:(下列几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总工期: 日历天

  工程分批进场施工,每批工程工期: 日历天

  单栋工期为: 日历天

  节点工期:

  三、竣工日期: 具体竣工日期以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发的开工令日期及合同总工期确定。

  各楼栋竣工日期:

  四、节点工期要求:甲方可以根据现场的施工条件,合理安排本合同工程项目进行分段施工,乙方应按甲方现场管理代表下发的分段施工指令组织施工。

  第七条:材料的供应及计价

  一、由乙方自行选择供货商进行采购的材料由乙方在签订合同前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要求注明的颜色、质量、质感、规格、品牌送实物样品供甲方确认,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实物样板封存,并由乙方按甲方确认的实物样板自行采购。

  二、乙方应根据材料需进场的时间,在图纸下发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属于代供代扣代付的材料进场计划报工程师审核,计划须包含品种、规格、等级、数量、品牌及进场时间等内容。如设计变更需取消原材料计划,应在变更下发后3天内通知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已按计划进场后,因甲方设计变更所导致的相关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未及时提交代供代扣代付材料进场计划或提交错漏计划,导致甲方不能及时进行代供代扣代付材料采购或采购错漏时,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进场未满足乙方提交的材料进场计划的要求,属甲方原因所造成的损失和因此延误的工期责任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三、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由甲方负责运到工地,乙方在送货单上核对并签认,并由乙方负责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卸车、场内运转、清点、验货、接收、保管、切割磨边加工等一切后续工作,以上工作(包括期间的损耗、损失)涉及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费用。

  四、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品牌、型号、价格以施工现场收货单为准,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价格按本合同附件 及附件 《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单价清单》。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总损耗率见本合同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本合同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的总损耗率结算时不作调整。乙方领用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总数量=施工项目工程量×(1+总损耗率),超出此数量范围的甲乙双方重新核定后乙方方可领用,超出部分的材料费用(含采保费和税金)由乙方承担。

  五、所有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送检由乙方负责,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先行垫付,由甲方现场管理代表在相关收费票据上签字确认后与最近的进度款一并支付。

  六、代供代扣代付材料送检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且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合同价

  一、暂定总价(含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人民币 (¥ 元)。

  二、计价方式

  1、住宅套内装修工程(不包括: )

  (1)采用每平米套内面积单价包干的方式,具体每个户型的每平方米套内面积包干单价见本合同附件 。每个户型的每平米套内面积包干单价的造价分析见本合同附件 ~附件 。

  (2)工程量的计算:根据施工竣工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结算按实际完成户型的套内面积乘以对应户型的合同单价结算。套内面积计算规则为:各套公用墙(包括各套之间、各套与公共建筑间的分隔墙及外墙)的中心线所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中心线以外的飘窗台面积不计算装修面积);阳台装修面积(含封闭阳台)按水平投影净面积(不含外墙)的一半计算,露台不计算面积。

  (3)套内面积包干单价已经包含了该项工程项目施工图中所有的及施工图中没有说明但在施工过程中为完成该项工程必须完成的所有工作,如该项工程描述存在漏项、测误亦视为已经包含在该项包干单价中,不得另增加费用。

  (4)住宅套内面积包干单价不含入户门、入户门槛石、弱电的管线(除有线电视线外)及插座面板(除宽频电视插座外)、入户总电箱等。其它不包含内容:

  2. 公共区域装修工程(包括首层入户大堂及首层电梯间、标准层电梯间,其它包含的内容: )

  (1)采用含税单项单价包干方式。具体的包干单价详见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

  (2)计算规则为:各单项子目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3)单项包干单价已经包含了施工图或报价清单中没有说明但在施工过程中为完成本项工程必须完成的所有工作,如有测误亦视为已经包含在清单包干价中,不得另增加费用。

  3、按以上计价方式计算的工程造价包含的内容: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含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卸车、场内运转、清点、验货、接收、保管等一切后续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在内)、搭拆脚手架工料费用、石材磨边、材料加工(含甲供块料加工)、开槽、防污、防水、以及幕墙防污防腐防火防水防雷、钢型材除锈防腐费、吊装费、工程及材料(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所须的各种检测费及试验费(包含幕墙的“四性”试验检测费和实验的试件材料费及安装人工费)、各种材料损耗费、卸车费、材料场内二次运输费、负责其它专业承包人施工收边收口产生的费用、技术处理费、保管费、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施工水电费、技术措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雨季或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成品保护费、垃圾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堆放费用、工程完工验收前清洁费、远程施工增加费、现场经费、综合管理费、利润、税金及其他一切费用。

  4、包干单价不含主体配合费,由甲方另行支付给主体单位。

  5、主体单位的配合内容为:详见第十一条

  6、若由甲方提供水、电源,则水电费按甲方实际代缴数额由甲方从乙方的每一次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7、乙方负责其它专业(土建专业除外)的楼板或墙体穿洞的收边收口等工作,此部分费用包含在清单包干价中,甲方不予另行签证。

  8、甲方只负责提供施工现场堆放材料的场地,乙方自行解决施工及管理人员住宿办公场所,甲方不予补偿费用。

  9、甲方只提供现有的垂直运输设备;若装修单位在主体单位拆除垂直运输设备后进场,则由装修单位自行解决运输问题,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装修单位不准使用客梯进行运输。”

  10、乙方进场前,由甲方组织乙方、总包定位、监理单位对土建、装饰施工界面进行勘测、交验、核对,并形成书面文字备案;若甲方未及时组织四方进行界面交验,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可以顺延工期。

  三、调价方法:

  (一)住宅套内装修工程

  1、除甲方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变更外,本合同执行期间,面积包干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作调整。若因甲方设计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本合同附件 ~附件 已有的项目按合同附件 ~附件 的项目单价执行,合同附件 ~附件 外的项目,由双方协商对变更部分的造价增减进行约定。

  2、若因甲方原因变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则附件 ~附件 栏目中除主材基价按双方签字确认的工地收货单上的价格调整外,其它费、取费表不作调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总损耗率除材料规格变化外其他因素发生变化不作调整

  (二)公共部分装修工程

  1、除甲方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包干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作调整。若因甲方设计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本合同附件 ~附件 已有的项目按合同附件 ~附件 的项目单价执行,合同附件 ~附件 外的项目,由甲方签证,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对变更部分的造价增减进行约定。

  2、若因甲方原因变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品种、规格或者价格时,则附件 ~附件 栏目中除主材基价按双方签字确认的工地收货单上的价格调整外,其它费、取费表不作调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总损耗率除材料规格变化外其他因素发生变化不作调整。

  (三)本合同适用于下列第 种情况

  第1种情况:本合同附件 ~附件 中的组成套内装修单元面积包干单价的“各户型单套工程量”和附件 的“单套套内面积”及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中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中的抛光砖和瓷片的“材料总损耗率”为暂定,待详细图纸下发后1个月内双方根据施工图纸重新核对“各户型单套工程量” 、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中的抛光砖和瓷片的“材料总损耗率”和“单套套内面积”,并根据核对后的结果以补充协议书的形式调整本合同造价。(本条适用于未出详细图纸情况)

  第2种情况:本合同附件 中的组成套内装修单元面积包干单价的“各户型单套工程量”和附件 的“单套套内面积”已核对完毕,除甲方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价格变更及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中的抛光砖和瓷片的“材料总损耗率”变更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各套内户型清单子目数量及面积包干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作调整。(本条适用于已出详细图纸情况)

  第九条:付款时间、条件与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乙方进场施工后7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暂定总价并扣除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 后金额的10%作为工程备料款。若工程分期分批施工,甲方按分期分批施工部分 合同暂定价扣除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后金额的10%作为工程备料款。

  其它约定:

  二、乙方每30天申报一次进度款,经核实后7天内甲方按乙方当期实际完成工程量金额(含签证)扣除已使用(包括损耗)的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后的70%作为工程进度款,当期领用但未使用的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款项应在领用之日起第60天后申报的第一笔进度款中按70%的比例扣除完毕,不足扣的在下一笔进度款中扣完,在最后一次进度款中,扣除乙方已领用的全部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含乙方库存部分)的剩余金额,进度款不足抵扣的,在结算款中扣除。

  即:当期实际支付的进度款=(当期实际完成工程量金额-当期使用(包括损耗)的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当期满足扣减条件的领用但未使用的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70%。

  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应在30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相关资料,办理结算后30天内,甲方累计支付乙方至实际工程结算价的97.5%,甲方应支付的款项应扣除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 。

  四、工程结算价的2.5%作为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如无质量问题、无发生甲方代扣代付维修费用,则甲方在30天内无息支付2.3%,其余0.2%待防水工程五年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无发生甲方代扣代付维修费用,则甲方在30天内无息付清保修金。

  五、乙方在领取每一次工程款时须向甲方提交建安发票,发票金额为包含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在内的装修造价,甲方同时向乙方提交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等额材料发票,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工程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含甲方代付代扣材料款在内的工程总价。

  第十条:现场移交标准

  场地移交标准:

  1、内墙抹灰、卫生间沉箱回填及找平完成。

  2、垃圾清理干净,楼面不得留有浮渣。

  3、

  第十一条:施工配合和总包服务内容

  1、总承包单位提供现有室内外垂直运输及室外脚手架供乙方运输材料、设备、机械(大、中型设备、机械除外),乙方对垂直运输设备的使用须服从甲方的整体安排,乙方须对室内垂直运输设备进行保护,由乙方承担因室内垂直运输设备保护不利造成的损失

  2、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垃圾及余泥外运。乙方将垃圾及余泥堆放至总承包单位指定的地点(但甲方与总承包单位指令出现矛盾的,以甲方的为准),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外运;若发现乙方的建筑垃圾乱堆放,作业面清理不到位,在甲方工程师的见证下,总承包单位有权派人将作业面清理,对于所发生的人工、机械等费用,甲方可以在乙方当期进度款中转扣给总承包单位。

  3、总承包单位每栋每单元提供水电源点(如不能提供水电源点,也可按总承包单位现有水电源点情况适当提供,但须满足本工程施工接取水电源的需要),乙方需自行安装水表、电表并承担水、电费(须分摊总表线路损耗),将由乙方自行缴交给主体施工总承包人。

  4、总承包单位及时提供装修工作面以及符合要求的标高线(水平线)及轴线(垂直线)。

  5、乙方进场施工时,在甲方或委托的监理组织下,乙方应与总承包单位办理场地移交手续,以明确所移交场地的范围、条件及相互责任。

  6、总承包单位负责土建修补工作,因乙方原因而需要重复打凿所产生的修补或由于乙方的错误而导致的返修、返工等引起的修补,由乙方自行修补并承担费用。

  7、乙方在进场前,须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及临水临电供应协议书,否则,总承包单位有权拒绝乙方的进场,导致的工期延误及其他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8、乙方所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排栅、场地等,应按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搭建(施工现场不许搭建生活设施)。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临时设施需要拆除或迁移时,乙方应服从并负责拆除或迁移,其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合同价中,不另计取。

  第十二条:双方现场代表

  一、甲方授权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二、乙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委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三、乙方应至少任命一位称职的一级项目经理(或一级建造师)常驻工地,作为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此项目经理的人选必须经甲方审批。

  四、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项目经理须从事同类专业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5年以上,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甲方任何发给此项目经理的指令将视为已有效地发给乙方。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同类工程管理经验。

  五、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天离开工地现场超过4小时,必须向甲方驻现场代表请假并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乙方项目经理离开期间,乙方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履行项目经理的义务。

  六、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个月累计离开现场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日历天;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当月累计离开现场时间超出三天的,每超出一天,乙方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此后每天的违约金按20xx元递增;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力指令乙方撤换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及施工管理人员)或班组,乙方必须服从并执行。

  七、乙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名单见合同附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可更换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同时甲方保留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特殊情况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在施工现场设立指纹考勤机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考勤管理。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一、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已仔细察看过招标样板,并熟知甲方对相关的材料的要求,如乙方提供的材料样板无法达到甲方的要求,乙方承诺按照甲方提供的招标样板施工,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不作调增。

  二、本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暂定总价 0.5%的履约保证金或 3% 的履约银行保函。乙方未依本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履约银行保函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任何一笔工程款中抵扣。

  三、乙方必须做好现场已完工项目成品保护工作,重点做好入户门、地毯、地板、石材地面部分完工项目成品保护工作,若成品保护措施不到位出现问题,乙方需无条件服从甲方要求整改、修复或赔偿甲方委托第三方单位修复费用。

  四、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员,则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执行。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已在相应的单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不另行增加。

  五、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规格编制成册的工程竣工图及有关的技术文件档案资料,并确保通过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取得符合验收备案要求的《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

  六、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七、乙方承诺就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与甲方及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供应商签订《代付代扣材料物资款三方协议》,此合同作为甲方受乙方委托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物资款给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供应商的依据。

  八、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供应商每月收到乙方委托甲方代付的材料物资款后,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供应商应于收款时开具等额发票给乙方,此发票由甲方转给乙方。

  九、乙方认同《民工权益保障承诺书》内容,并作出慎重承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十、甲方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为: ,乙方依本地址向甲方发送有关信函文件,甲方如变更上述地址应及时通知乙方,避免发生延误。

  十一、乙方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为: ,甲方依本地址向乙方发送有关信函文件,因乙方所留地址有误或变更地址未通知甲方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所发送的信函文件等视为已送达乙方。

  十二、乙方负责清除和外运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垃圾,包括设计修改、增加工程产生的垃圾,按甲方的要求将垃圾堆于工地内自然地面上的指定地点。工程竣工前负责完成场地清理(包括建筑物周围的余泥及其他堆积物,临时的施工和生活设施拆除)。乙方须在甲方要求时间前完成场地清理,逾期未完成,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承担一切费用。

  十三、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对“通用条款”进行了协商。乙方对于“通用条款”的修改意见,已经完整地包括在本协议书中。双方自愿遵守“通用条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协议书。

  十四、如甲方工作人员明示或暗示要求宴请、招待,或索取礼金、礼品、礼券、其他利益,或故意刁难、显失公平现象,乙方可以向甲方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十五、其它约定: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文本壹式肆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与传真: 电话与传真:

范本范文(3)

  发包人(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接 (填楼盘项目名称)维保修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一致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楼盘名称及地点

  楼盘名称:

  楼盘地点:

  第二条 工程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所开发的 项目维保修工程的指定承包单位之一,负责承接该项目现场物业客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楼盘客服中心)指定的维保修工程,同时包括乙方维保修工程项目的二次保修工作。

  第三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承包方式

  本合同采用包工、包料(甲方另行说明的除外)、包水电费、包成品保护(含装饰面、家具、家电等原有成品的防护)、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安全、包验收合格、包完工后清场及包二次保修的承包方式。楼盘客服中心一般以户或分项工程的形式向乙方签发《委托维修任务书》(注明问题原因、维修内容、进场施工时间、工期等要求),乙方则按照《委托维修任务书》所列项目及要求完成维修任务。

  第五条 合同价

  每份委托单独核算,采用含税单价包干。具体根据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综合单价,依据甲方工程部、乙方、楼盘客服中心及业主四方书面签证确认的工程量按实结算。本合同附表中没有的维修项目,由乙方报价,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合同综合干单价包含的内容:包括材料及设备费、人工费、机械费、工程所须的各种检测费及试验费、各种材料损耗、运输费、材料场内二次运输费、材料卸车、保管及转运费、技术处理费、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施工水电费、技术措施费(包括雨季及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管理费、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施工区域围蔽等)、平安卡、临时设施费、保修费、垃圾清运到发包人指定点堆放的费用及其它措施费、税金、利润及本合同虽未提及但为实现本工程目的所需的其它全部费用。包干单价不因市场物价、人工费、材料费的变动而调整。

  第六条: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楼盘客服中心每月25日汇总上报《维修工程签证单》作为结算依据,结算经乙方确认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次结算总金额的95%的工程款,剩下5%留作工程保修金待保修期满,若无任何质量问题,无代付代扣费用则无息返还给乙方。

  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开具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发票的抬头应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施工单位,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3、以上付款,甲方可以现金或转帐支票的方式支付。

  4、乙方提交的发票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乙方提交虚假的发票,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限内更换发票。甲方尚未支付款项的,甲方停止支付并按虚假的发票金额的20%扣除乙方违约金直至乙方发票符合约定;甲方已支付款项的,甲方有权从次笔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回已支付的款项并按虚假的发票金额的20%扣除乙方违约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甲方按约定付款;对已完成结算并支付款项完毕,乙方拒不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并按虚假的发票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的,甲方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乙方相关责任。乙方提交虚假的发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 工程进度及人员配置要求

  1、乙方必须按楼盘客服中心及甲方工程部签发的《委托维修任务书》所要求的工期完成维修任务。

  2、甲方可根据现场工作量及工程维修进度情况,要求乙方配备足够维修人员;乙方在每个楼盘客服中心配置人员要求如下:

  (1)水电工:不少于3人;

  (2)泥水工:不少于5人;

  (3)木工及油漆工:不少于5人;

  3、乙方聘用维修人员应接受甲方楼盘客服中心审核,乙方维修人员素质要求应达到甲方楼盘客服中心维修技工聘用标准。

  4、甲方对乙方维修人员实行考勤签到制,乙方维修人员必须每天在楼盘客服中心进行现场考勤签到,每天不少于两次(具体时间以楼盘客服中心要求为准);乙方每缺一人,甲方有权按500元/人/天进行扣罚,该罚款可从乙方维保修结算款中扣除。乙方人员每人每月休息时间不超过四天,乙方人员休假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合理安排员工休假,每天每个工种不超过一人。

  5、楼盘客服中心有权根据现场维修进度情况要求乙方对配置人员进行调整。

  第八条 乙方待工费用补贴

  1、乙方维修人员待工期间,甲方按照60元/人/天补贴标准向乙方支付待工费用,用于弥补乙方待工人员人工开支,但乙方每天必须保证现场维修人员的数量;每月1日前由楼盘客服中心提供上月乙方待工人员名单及原始签到记录作为待工补贴支付依据。

  2、乙方待工维修人员每天必须集中在楼盘客服中心指定地点待命接受调配,并须

  遵守楼盘客服中心考勤签到制度。

  3、待工定义:当天有正常考勤而无进行任何维修作业即为待工(即使维修金额少于60元也不能认定为待工)。

  第九条 工程维修操作流程及要求

  1、乙方应严格遵守以下工程维修操作流程:

  甲方工程部签发《委托维修任务书》→楼盘客服中心组织乙方维修人员进场维修→乙方维修人员按照委托书所制定的维修方案施工→维修完毕后乙方维修人员清理现场→楼盘客服中心组织各方验收→验收合格楼盘客服中心填写《维修工程签证单》→各方审核签名确认《维修工程签证单》→维修工程结束。

  甲方委托的楼盘客服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流程。

  2、维修方案应以恢复维修面基本的使用功能和观感效果为前提,同时兼顾维修成本、施工难度和可靠性等因素。

  3、隐蔽工程必须通过甲方指定的工程人员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十条 工程质量标准

  本发包工程的工程质量要求为一次性验收合格工程标准,若工程的设计说明、施工说明及做法说明和要求等与国家规范及地方政府有关的现行规定之间有差异,承包人须按较高之标准执行。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执行,工程质量各项指标按照国家规范必须达到合格。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

  1、验收标准采用国家现行的施工、维修及保修标准;如甲方有特别要求的应以甲方要求为准。

  2、竣工验收文件必须经过甲方工程部、楼盘客服中心、乙方现场代表及业主四方共同签字才能生效,并作为工程结算凭据及维保修档案保存。

  第十二条 质量保修期

  1、每项委托维保修工程自维保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为甲方提供保修,保修期按防水及防渗漏5年、装修及安装工程2年执行。

  2、楼盘客服中心管辖物业由乙方负责承接修缮施工的,乙方保证严格按照国家现行保修管理规定提供保修服务。

  第十三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委托物业所在楼盘客服中心按合同约定负责对乙方进行管理,对乙方的维修工程进行检查、监督。

  2、在小区内免费提供适当场地供乙方存放用于本合同所约定的维修工程使用之机具。(甲方不负保管责任,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即时清场退还。)

  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维修工程费用。

  4、委派现场负责人,负责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工作。甲方须有专人陪同乙方维修人员进入作业现场;维修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须安排予以验收确认,并签署《维修工程签证单》。

  (二)乙方义务

  1、乙方须接受甲方物业所在楼盘客服中心的监督管理及维修工作安排等。

  2、乙方须按合同规定工期及内容完成承接的维保修工程,并对其材料质量和施工质量负责;若因以上原因造成返工、业主索赔等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由此给甲方或楼盘客服中心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一切责任。

  3、乙方须遵守所在楼盘客服中心关于施工管理的规定(包括现场监理和验收),严格遵守安全施工管理规范,保证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及其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4、乙方不得拒绝接受楼盘客服中心的维修委托或拖延维修,乙方在未征得楼盘客服中心同意前,不得更改维修方案、维修内容和维修工程量。

  5、乙方须提前向楼盘客服中心提供实际的施工进度安排(包括材料到位时间、进场开工时间、完工时间及施工过程中的施工人数等要素),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影响楼盘客服中心的正常工作及楼盘客服中心物业范围内业主的正常生活。

  6、施工期间,乙方在未征得楼盘客服中心同意前,不得动用、损坏楼盘客服中心所管辖物业范围内的任何设施、设备或业主财物。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楼盘客服中心或业主财物污染损坏、丢失等情况,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并消除影响。

  7、乙方维修人员上门维修及收工必须由楼盘客服中心维修监理带领,维修人员在未征得甲方监管人员同意前,不得承诺业主提出的任何要求;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8、楼盘客服中心有权对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质量进行质疑和监督,乙方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其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施工现场的使用要求。

  9、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自接到甲方整改通知之时起于规定的时间内必须整改完毕。

  10、依本合同的约定聘用足够员工工作,负责其薪资及保险等,并对员工及维修工作进行完善的管理。

  11、乙方所有员工行为准则必须符合本合同及附件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乙方员工素质(包括形象、态度等)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应认真执行。

  1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绝对不能擅自将本合同的有关权利和义务转让第三方(含乙方属下子/分公司或部门)。

  13、乙方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为其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乙方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工作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中的任何义务全部或部分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终止向乙方支付所有未结算之工程款项。

  2、乙方保修期内必须按照甲乙双方签署的《维保修服务规范》(合同附件)开展维修工作,如若违反,甲方有权按照《维保修服务规范》所规定的扣罚金额从乙方维保修结算费用中扣除。

  3、乙方超过甲方签署的《委托维修任务书》中要求时间完工并交付验收的,每超过一天,乙方按100元/天/项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4、乙方拒绝接受甲方签发的《委托维修任务书》的,乙方按1000元/单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若不按甲方约定时间进场维修或拖延维修进度的,乙方按1000元/次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6、乙方提供的材料与合同不符或质量不合格时,乙方须按楼盘客服中心要求进行更换和返修,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因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时,乙方必须及时向楼盘客服中心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征得楼盘客服中心同意后延期履行合同。乙方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8、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乙方工程款,逾期支付,应向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中途退场的,或因乙方之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终止向乙方支付所有未结算之工程款项;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万元作为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则甲方有权对不足部分予以追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10、若因乙方维修不当造成返修,乙方需负责返修至符合甲方要求的一切费用,单项维修返修两次以上的每增加一次返修罚款300元。因维修不当造成业主重大损失的,乙方还需承担含返修费、赔偿金等一切费用。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后,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须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必要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对已完成的维修工程量进行确认,并依据本合同结算完毕后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因乙方违约而终止合同的,不妨碍甲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廉洁条款

  1、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明、暗示甲方请吃、请喝、收受甲方礼金、礼品或接受甲方提供的其他私人便利或利益。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若乙方人员有明示或暗示要求宴请、招待,或索取礼金、礼品、礼券、其他利益等不当行为的,甲方应向乙方监察部门举报。具体举报渠道如下:

  举报电话及联系人: 020-22028621、潘先生

  020-22028650、康小姐

  举 报传真: 020-38302521

  举报电子邮箱:

  举报部门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928号5楼恒大地产集团监察室(邮政编码:510000)

  2、严禁甲方以任何方式向乙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贿赂或进行非正常商务宴请。

  3、如果出现甲方在履约过程进行私下请吃、向乙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贿赂等一切非正常的经济活动,一经查实,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因解除相关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如有违约,仍须承担违约责任。甲方的上述行为严重的,乙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果甲方事后主动积极向乙方陈述事实,或甲方有证据显示以上行为为乙方人员施压的不得已行为,则甲方仍保留与上述行为相关的合同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执,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合同包括《维保修服务规范》、《维保修工程项目单价表》两个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任何内容的修改,须由甲乙双方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或书面文件,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义务人还需支付应付额每日万分之三的滞纳金。承包人依合同应支付违约金的,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乙方的费用中抵扣。

  5、乙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委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6、乙方的通讯地址为: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甲方依本地址向乙方发送有关信函文件,因乙方拒收或所留地址有误或变更地址未通知甲方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所发送的信函文件等视为已送达乙方。

  7、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对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条款进行了协商。承包人对于“通用条款”的修改意见,已经完整地包含在本协议书中。双方自愿遵守“通用条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协议书。

  8、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范本范文(4)

  建设部购房合同范本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商品房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 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__层,地下 _____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拾_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 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______份,买受人______份,______份,____________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于 签于

范本范文(5)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二、 工程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天

  三、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四、 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五、 组成合同的文件

  1、 本合同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附件

  4、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 图纸

  6、 工程量清单

  7、 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合同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除质量保证书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并验收达到约定标准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七、 图纸

  提供方及份数:

  八、 甲方工作:

  1、 提供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资料,如在施工中发生变化应及时协调乙方及设计单位予以解决。

  2、 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设备、配线、管路等予以保护。

  3、 如工程需基建方预留、预埋等基建配合工作,甲方应提前和乙方及基建单位协商解决。

  4、 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5、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并接至施工场地

  6、 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九、 乙方工作

  1、 必须按消防部门审批合格的设计图纸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2、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技术要求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国家消防验收规范》时应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和设计单位与消防部门协商解决。

  3、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和提供服务。

  十、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 开工及延期开工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后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甲方应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时间,工期顺延。

  2、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a) 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b) 工程量改变和设计变更;

  c) 因停水、停电、停气等原因造成的停工;

  d) 不可抗拒力;

  e) 因甲方无法达成约定义务造成的工期延迟;

  f)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3、 工程竣工

  a) 乙方按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顺延的工期竣工,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议。

  b) 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合同,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合同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追加的合同价款等内容。

  十一、 工程质量

  a) 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b)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c)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d) 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除此之外严重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e)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f) 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进行过验验、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修复。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

  g) 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

  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质量保修金为(大写)

  质量保修金应在保修期过后一周内由甲方一次性返还。

  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后如出现故障,乙方只收更换设备款和施工成本费用。

  十二、 合同价款与支付

  1) 合同价款的确定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方式确定。

  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3) 甲方应按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由于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如影响工程进度的相应顺延工期。

  4)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三、 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甲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因工程设计变更所产生的工程费用应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与工程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四、 竣工验收与竣工结算

  1) 工程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和行业现行各项验收标准及甲乙双方的有关约定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之后双方参照本合同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补充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等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 甲、乙双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合同中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十五、 索赔和争议

  1) 违约的处理:

  除不可抗拒力外,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违约行为,由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总造价的0.5%每天计收,但误期赔偿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2) 索赔

  除非双方合同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 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 合同解除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 一方根据上述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的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转移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应支付的工程价款.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贷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贷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七、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八、 补充条款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范本范文(6)

  外墙装修工程合同范本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保证甲方办公楼外墻装饰工程顺利竣工,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工程概况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有限公司办公楼外墙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

  4、承包范围:

  ⑴办公楼外墙清洗,用107胶水和黑水泥批刮线条缝和不平之处;⑵办公楼外墙用107胶水和丹麦白水泥全面批刮、全面打磨; ⑶拆除竹脚手架,用自动升降吊篮施工; ⑷用抗碱封底漆全面满滚; ⑸用甲方规定的颜色喷中途真石漆两遍,并按厂方规定进行分格;⑹用保色防水面漆喷二遍。

  第二章 工程期限

  第二条:根据该工程的实际工作量经双方商定,总工期为 30天,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开工日期:XX年10月10日

  竣工日期:XX年 11月 10日

  第三条:在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停工,因甲方有较大的变更,而延期施工。

  2、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拒的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或合同中的部分工程项目和内容不能继续履行。

  3、经甲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顺延工期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协商,签字生效。

  第三章 双方责任

  第五条:甲方责任

  1、开工前具备路通、水通、电通的施工条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2、向乙方提供办公楼结构及管线资料、邻近建筑物的资料。

  第六条: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和责任

  1、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管理,遵守甲方办公大楼院内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施工及施工人员生活所耗水、电费由乙方负责,挂表计量,按规定的水、电费价格交付。

  3、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树木等保护工作,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四章 工程质量

  第七条:乙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及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并为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施工中如发现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原因和理由,由甲方提出修改或变更意见,经甲乙双方签定变更文件后施工。

  第五章 材料供应

  第八条:所需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乙方购回的材料,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和材料检测报告,经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违反者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九条:乙方采购材料,经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退回进场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六章 合同价款与结算

  第十条:工程结算依据

  1、本工程根据甲方要求及现场签证,待工程竣工后,乙方提交工程决算书由安徽大地工程管道有限公司据实结算。

  第十一条:工程款造价经甲、乙双方商定,每平方米48元,完工按实结算。

  乙方工程全部完工,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造价的30%;余款20%作为质保金,待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第七章 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乙方应在竣工验收5天前,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第十三条: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亦不批准验收报告,可视为验收合格。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报告批准日期为竣工日期。

  第八章 奖罚与仲裁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经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返工,返工后经再次验收不合格,甲方将按总价的10%对乙方进行罚款。

  第十六条:本工程甲方不要求提前竣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每延误1天,甲方对乙方罚款300元。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安全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责任方承担。

  第一十九条:本工程乙方不得转包,若发现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退场,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二十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在工程竣工验收后,除有关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年  月 日

范本范文(7)

  本文目录工程装修合同范本工程装修合同工程装修合同范本下载最新工程装修合同范本发包人: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承包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场所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预算表。施工图纸)。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详见预算报价单)。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发包人义务

  3.1 开工前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 承包人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 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前三日 支付 元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支付 元

  第三次 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 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发包人应在签时向承包人结算工程尾款。

  8.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8.4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之日起 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9.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9.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本合同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1.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1.3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份。

  11.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____________(签)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装修合同工程装修合同范本(2) | 返回目录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 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项执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 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人民币)

  ¥: 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 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 执行

  (1)国家标准 (2)地方标准 (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 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 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 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 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 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2、乙方的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者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由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施工;

  (3)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试试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各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在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九条 有关材料的约定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2、对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增加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有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材料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5、甲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乙方现场负责人验收签确认。

  第十条 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

  1、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的方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在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 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为: 。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

  第十二条 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 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确认。

  第十四条 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大写): ;

  (2)其他方式:

  。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

  支付次数

  支付金额

  支付时间

  第一次: %

  元

  大写:

  第二次: %

  元

  大写:

  第三次: %

  元

  大写:

  第四次: %

  元

  大写:

  工程验收后 天内付清。

  3、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者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则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交纳。

  4、增加的工程项目,经双方签署增加协议确认后,甲方应就该增加工程项目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增加项目总造价的30%,另外的70%实行分期付款,甲方应在每个月的前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项目造价大于人民币壹万元的,则甲方应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第十五条 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

  1、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 月内。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的对工程项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2、甲、乙双方对保修的其他约定:

  。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发包方以上违约行为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为: 元,合同继续履行。发包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金为 元。

  3、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并经过承包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损失的,为发包方严重违约,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应向发包人承担 元/天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发包人承担 元的违约金。

  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其他约定: 。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经过协商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

  1、工程施工项目确认书

  2、施工图纸或工艺说明确认书

  3、项目变更单

  4、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单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7、工程验收单

  8、工程结算单

  9、工程保修单

  10、发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十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装修合同范本下载工程装修合同范本(3) | 返回目录委任单位: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

  经双方充分的在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如下: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

  五、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材料到场,开工两天,甲方交付乙方工程总额 预付 款。

  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至完工,分期支付乙方工程总额 预付款, 余额在工程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以预算书单价为标准,以实际工程 量结算)

  七、材料设备: 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 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施工中产生的 垃圾及废料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八、工程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 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装饰设计、出施工图纸及材料明细,双方认可后,该资料作为 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由于设计缺陷造成追加投资,及方案设计时 材料计划不足需增加的投资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附加协议, 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4.乙方应了解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因乙方施工 中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施工方负责。

  5.如因乙方不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造成罚款的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质量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无法返工的质量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一年。

  十、工程验收

  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设计图纸要求和 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如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 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验收日期。

  十一、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返本合同的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返方负责赔偿 给守约方。

  十二、备注

  本合同有不详之处,甲、乙方通过协商补充协议或条款,如本合同甲.乙方发生纠纷,双方有权向本合同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院判决 执行。

  十三、本合同报价表一式四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和盖章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

  最新工程装修合同范本工程装修合同范本(4) | 返回目录装饰工程主要分为门窗工程;吊顶工程;隔墙工程;抹灰工程;饰面板(砖)工程;楼地面工程;涂料工程;刷浆工程;裱糊工程。

  工程装修合同范文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 电话:______传真: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 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电话: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 电话: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 电话: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以下称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附件:经双方当事人签确认的《承包人/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施工图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a.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b.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大写) 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供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天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

  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甲方工作

  1、 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 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3、 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 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 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第四条 乙方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 关于工期

  1、工程期限___天,开工日期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年__月__日。

  2、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应不及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因为如下因素影响而导致不能完成工作的,工期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a. 遭遇严重影响施工的恶劣天气、停水停电、天灾、战争、暴乱等不可抗力的。

  b. 经双方同意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c. 因与甲方和乙方无关的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第三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所在地(小)区的管理机构和隔壁邻居的无理行为。

  d. 经甲方同意的属新材料或新工艺采用而导致的工期拖延或试验时间浪费。

  e. 经甲乙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第六条 关于材料供应和保管

  1、 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提供方应当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方当事人验收签确认。

  2、 对于一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设备,如不符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对于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部分,由提供方承担。

  3、 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损坏或者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消耗除外。

  第七条关于质量和验收

  1、 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XX)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甲、乙方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验收的,工期应予顺延。

  3、 由于甲方擅自指挥乙方所属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进行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由乙方负责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4、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验收通知后 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5、 验收时,工程项目合格率达到 %时(以工程价款比例为准),其它不合格项目(不包括工程项目未完成或成品程序未完成的)的维修或返工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立,甲方应予以承认。

  6、 乙方承诺自竣工日期起,为工程项目保修 年。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置生效之前已经发布对个别的工程项目或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7、 甲乙两方约定的其他保修或免保修情况:

  8、 工程未验收的,甲方不得先行使用。

  第八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

  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a.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阶段或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 支付________元 ;

  第二次 支付________元;

  第三次 支付________元 ;

  第四次 工程验收后 天 工程总造价的5%约________元。

  b. 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工程的结算方法按下列第 种进行结算:

  a、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_元;

  b、单价不变,按实际数量加损耗率计算,但是,总价不得超过________元;

  b1.乳胶漆和油漆类为:墙面面积(减门不减窗)+墙面面积顶面面积+6%(前两者的和)

  b2.瓷砖面积为:实际面积+6%

  b3.实木地板面积为:实际面积+6%,拼花部分+10%

  b4.木工衣柜类面积为:实际面积平方米取整数值,小数位不够0.5平方米按0.5平方米计算,超出0.5平方米的按一平方米计算。

  b5.其他按项项目按项计算。

  b6 .其他按平方米计算的项目为:实际面积+6%(实际面积)

  b7.估价项目测量后再具体报价。

  b8.经甲方同意代购的项目按预算内造价购买,经甲方同意可以调整。

  3、特别费用的约定

  a.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b. 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

  c. 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的,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税额向有关部门缴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缴交。

  d. 物业管理机构收取超过正常的物业小区内运输费用的,由甲方应当负责交涉或向乙方补贴差额。

  4、乙方按双方签署的预算附件项目执行。如甲方增加新的工程项目,另行签署合同。其中涉及款项甲方应按预付50%,项目完工50%的办法在工程验收前支付给乙方。如其中物料款项大于该项目的50%的,甲方应实际比例先支付给乙方备料。

  5、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日内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按照该资料进行工程结算,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甲方应按照前述期限约定付清乙方工程款。

  第九条:工程预算文件(表)属于本合同附件,所列工程项目除经过甲乙双方同意外,不得随意添加、更改、删除。

  第十条、责任与罚则

  1、 施工调度、安全管理等事务由乙方负责,其他人士包括甲方均不得无理干涉。甲方擅自指挥工人或亲自进行任何操作,由此引起的损失和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2、 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的违约金。

  3、 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人工费损失。

  4、 甲方不能按照前述约定期限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的,应当按照 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5、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

  6、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7、 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对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 乙方公司(盖章):

  现场代表(签)________ 现场代表:(签)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范本范文(8)

  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监理市场秩序,提高建设监理水平,保障监理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关规定,结合现阶段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际,水利部组织修订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并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颁发。为体现合同文本名称与其适用范围和相关内容的协调一致,本次修订将原名称“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改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文本》)。本次修订着重修改了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条款,进一步规范了委托人、监理人职责和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方式。修订后的《合同文本》将有利于规范当事人双方履行合同的行为,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完备、不准确等原因产生合同纠纷。《合同文本》包括“监理合同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四个部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规定必须实行施工监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水土保持工程)应当使用本《合同文本》,其他可参照使用。在使用本《合同文本》时,“监理合同书”应由委托人与监理人平等协商一致后签署;“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一个有机整体,“通用合同条款”不得修改,“专用合同条款”是针对具体工程项目特定条件对“通用合同条款”的补充和具体说明,应根据工程监理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附件”所列监理服务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供委托人和监理人签订合同时参考。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委托人名称)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工程等别(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____________万元5.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1.监理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________________3.监理项目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监理阶段:_________________(施工期、保修期)

  三、监理服务内容、期限1.监理服务内容: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2.监理服务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监理服务酬金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

  五、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报价书;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监理大纲;7.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书正本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_____份;副本____份,委托人执________份,监理人执 ______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名)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签名) 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签名)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一、“委托人”指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建设管理责任,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二、“监理人”指受委托人委托,提供监理服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三、“承包人”指与委托人(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承担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四、“监理机构”指监理人派驻工程现场直接开展监理业务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五、“监理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六、“服务”是指监理人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包括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七、“正常服务”指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容和期限所提供的服务。八、“附加服务”指监理人为委托人提供正常服务以外的服务。九、“服务酬金”指本合同中监理人完成“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应得到的正常服务酬金和附加服务酬金。十、“天”指日历天。十一、“现场”指监理项目实施的场所。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监理依据第三条 监理的依据是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通知和联系第四条 委托人应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联系人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第五条 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并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第六条 委托人对委托监理范围内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委托人的权利第七条 委托人享有如下权利:一、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撤换不能胜任监理工作人员的建议或要求;二、对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权;三、核定监理人签发的工程计量、付款凭证;四、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五、当监理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监理人的权利第八条 委托人赋予监理人如下权利:一、审查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委托人批准;二、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等各类文件;三、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四、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指示,但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签发进场通知、复工通知;五、审核和签发工程计量、付款凭证;六、核查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应岗位资格,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工作人员;七、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八、当委托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九、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权利。

  委托人的义务第九条 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第十条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服务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资料。第十一条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问题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委托人的书面决定,且委托人未说明理由,监理机构可认为委托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第十二条 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其赋予监理人的权限,并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第十三条 提供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如果不能提供上述条件的,应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监理人补偿。第十四条 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酬金。第十五条 为监理机构指定具有检验、试验资质的机构并承担检验、试验相关费用。第十六条 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正常开展监理业务,不擅自作出有悖于监理机构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指示的决定;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不得支付工程款。第十七条 为监理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要求监理人自己投保,则应同意监理人将投保的费用计入报价中。第十八条 将投保工程险的保险合同提供给监理人作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第十九条 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监理人用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设之中。

  监理人的义务第二十条 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服务内容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十一条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及时将监理规划、监理机构及其主要人员名单提交委托人,将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实施期间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征得委托人同意。第二十二条 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时,应向委托人报告。第二十三条 核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第二十四条 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第二十五条 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第二十六条 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第二十七条 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法实施监理。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二十八条 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各种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和真实。第二十九条 编制《监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第三十条 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第三十一条 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内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公开涉及委托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需保密的资料,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监理服务酬金第三十二条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三十三条 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监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务期限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附加服务,监理人应得到监理附加服务酬金:一、由于委托人、第三方责任、设计变更及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监理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和内容以外的服务;三、由于非监理人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监理人完成附加服务应得到的酬金,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或监理补充协议计取和支付。第三十四条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酬金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有关规定调整监理服务酬金。第三十五条 委托人对监理人申请支付的监理酬金项目及金额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7天内未发出异议通知,则按通用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约定支付。

  合同变更与终止第三十六条 因工程建设计划调整、较大的工程设计变更、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形式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对监理服务酬金计取、监理服务期限等有关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协商,签订监理补充协议。第三十七条 当发生法律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未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第三十八条 在监理服务期内,由于国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设计划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服务酬金后即终止。

  违约责任第四十条 委托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第四十一条 委托人未按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约定支付监理服务酬金,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第四十二条 监理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未果时,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由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四十四条 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其他第四十五条 委托人可以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监理依据第三条 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的权利第七条五、当监理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的权利第八条 八、当委托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监理人有权解除合同: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九、委托人赋予监理人的其他权利:1.签发工程移交证书(若不授予则删除此款;若授予应约定监理人的具体权限);2.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若不授予则删除此款;若授予应约定监理人的具体权限);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的义务第十条 委托人向监理机构免费提供的资料为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提供时间

  交还时间

  管理要求

  备注

  1

  生活、办公用房

  …

  …

  2

  办公设施、设备

  …

  …

  3

  检验、测试设备

  …

  …

  4

  交通工具

  …

  …

  5

  通讯设施

  6

  其他(水、电等)

  第十一条 委托人对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的时限:一般文件__________天;紧急事项_______________天;变更文件_______________天。第十三条 委托人无偿向监理机构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为:

  监理人的义务第二十条监理服务内容:(参照附件,由双方协商确定)。第二十一条 监理人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天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第二十七条 需旁站监理的工程重要部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十条 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______________。第三十一条 在本合同终止后________天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监理服务酬金第三十二条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支付方法:一、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二、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十三条 监理附加服务酬金的计取与支付方法:一、计取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二、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三、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约责任第四十条 委托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十一条 因委托人延期支付监理服务酬金而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办法:______________。第四十二条 监理人违约,应支付给委托人违约金。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

  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三条 争议调解、仲裁机构:一、争议调解机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二、仲裁机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第四十五条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办法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 附件本合同监理服务内容:(具体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设计方面1.核查并签发施工图,发现问题向委托人反映,重大问题向委托人做专题报告。2.主持或与委托人联合主持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编写会议纪要。3.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4.审核承包人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5.其他相关业务。(二)采购方面1.协助委托人进行采购招标。2.协助委托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3.其他相关业务。(三)施工方面1.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并报委托人批准。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4.审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措施计划;审核工艺试验成果等。6.进度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审查承包人的实验室条件;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进场的工程设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中间产品进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复核承包人自评的工程质量等级;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参与调查质量事故。8.资金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核定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处理工程变更。9.施工安全控制。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检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参与安全事故调查。10.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11.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委托人检查承包人的合同执行情况;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监理资料,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12.档案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做好监理文档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委托人。13.监督承包人执行保修期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尾工项目,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等调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14.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15.其他相关工作。

查询网专稿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
不够精彩?
上一篇 : 施工合同范文
下一篇 : 设计合同范文
最新更新
查询网(137y.com)汇总了汉语字典,新华字典,成语字典,组词,词语,在线查字典,中文字典,英汉字典,在线字典,康熙字典等等,是学生查询学习资料的好帮手,是老师教学的好助手。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邮箱:  联系方式:

Copyright©2009-2021 查询网 137y.com 版权所有 闽ICP备2021002823号-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