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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文
更新时间:2024-03-28 23:11:51
 

1.合同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出资主体

  1、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2、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第二条基本情况:

  1、****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风电设备公司)拟于2009年月日在工商局登记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万元,主营业务为风电设备的生产、制造和销售。

  2、****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万元注册资本金的构成:

  股东出资金额出资股份比例

  (1)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万元%

  (2)万元%

  合计:万元人民币100%

  第三条公司拟定的名称为:有限公司;中文名称为: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英文名称为:。

  第四条公司注册地址:省市路号。

  第五条公司合营期限为年。

  第六条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享有权利并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不得成为其他盈利性组织的无限责任股东。

  第八条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规范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合同起诉公司或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依据合同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已在省市县取得土地亩,用以建造风电设备产业园,并已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条***以土地、货币进行在本公司的出资,公司以技术、货币进行在本公司的出资。

  第十一条***将以其持有或未来持有的风电场的风电设备订单与本公司进行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的合作,作为资源整合的配给和支持。

  第十二条***将利用自身在资本市场方面的资源、经验等优势、条件,努力促成本公司的挂牌上市(上市地点包括和不限于中国、香港或国外,上市方式包括和不限于IPO和借壳上市等一切合法方式)。

  第二章经营范围和经营宗旨

  第十三条经营范围:经工商行政机关批准,经营下列业务:

  (一)风电设备的制造业务;

  (二)风电设备的销售业务;

  (三)风电设备的维修、服务业务;

  (四)风电设备相关的其他经营业务;

  (五)国家法律法规允许和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十四条经营宗旨:立足,面向国内和国际市场,发挥公司的经营管理优势,为社会提供良好的风电设备产品和服务,努力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建立适合本行业特点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以资本为核心,以技术为支柱,有雄厚实力和良好资产质量的风电设备制作企业。

  第三章股东名称及注册资本

  第十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第十六条公司股本总额为元,各出资人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总额(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

  北京华泰中昊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合计100

  以上出资股东实际出资额以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以及《投资合同》约定为准。

  第十七条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华泰中昊以在省市县的亩地评估作价万元(具体方式和评估作价以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评估验资报告为准)。

  第十八条出资人应在合同各方全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天内将其出资汇入公司指定的验资专用账户,以资产和技术作价出资的应在同时提供评估验资报告和资产转移法律文件。

  第十九条各方缴付出资后,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日之内给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二十条各出资人缴纳出资额除法定原因导致公司不能成立外,不得抽回其出资。

  第四章股份增减与股份转让

  第二十一条公司经董事会提议,经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及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增加注册资本。

  第二十二条公司如减少注册资本,经董事会提议,经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和章程的程序办理。但减少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最低限额注册资本金。

  第二十三条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时,公司必须修改章程。

  第二十四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股东若转让、质押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给股东以外的人,需按照公司出资合同和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方可进行。

  第二十六条除有特殊约定外,股东向符合受让资格的非股东转让股份时,须经过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一致通过即可;在不能依本条规定表决通过的情况下,不同意转让的股东须在具备受让资格的前提下及股东会决定的期限内与转让方就股权转让具体事宜达成协议,如果不购买或不能与转让方就股权转让具体事宜达成协议,则应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会同意转让的股份,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份有优先购买权。但受让股东须在具备受让资格的前提下及股东会决定的期限内与转让方就股权转让具体事宜达成协议,如果不购买或不能与转让方就股权转让具体事宜达成协议,则应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各出资人对股份转让有特殊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股东向非股东质押或以其它非转让、出售等方式处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时,应事先把质押或其它方式处置股份的情况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之间因债务而在公司股份上设定质押或相互以其它非转让、出售等方式处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时,也应在设定质押或以其它方式处置股份后十四日内把有关情况书面通知董事会、股东会。为使质押有效,应在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出质股份的数额、出质人、质权人的名称、质押日期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人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应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九条公司不接受任何破产股东的债权人提出接管公司财产及其他权益的要求。但破产股东在公司的股份和权益,可根据有关法规和本章程,由破产股东和债权人办理股份转让手续。

  第五章出资主体(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条本合同出资主体(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股东应派出股东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股东依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它形式的利益分配;

  3、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4、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质询和建议;

  5、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6、优先受让其他股东转让的股份;

  7、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8、公司终止或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出资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9、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获得公司的有关信息、资料;

  10、法律及本章程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一条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及经营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出资主体(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第三十二条出资主体(股东)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

  2、遵守股东会决议;

  3、依协议、合同规定的出资方式、时间缴纳出资额;

  4、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亏损承担责任,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5、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监督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实现经营目标;反对和抵制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6、对公司依法不能设立导致的费用和损失依法承担责任,个别股东原因导致的除外;

  7、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股东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股东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十四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战略、中长期发展计划和重大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

  9、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法律、行政法规赋予股东会的其他权利;

  13、股东会认为需要决定通过的公司重要规则、制度。

  第三十五条召开股东会议应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出席方能举行。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六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会议的表决和召开日期由公司章程约定。

  第三十七条股东会制定《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保障公司股东会的规范运作。

  第三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一名董事主持会议。

  召开股东会,公司应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七日前通知股东。股东会不得决定通知中未载明的临时事项。

  第三十九条公司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四十条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为有效,特别决议必须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有效。

  下述事项的决议应以股东会特别决议的形式做出:

  (1)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2)公司分立、合并;

  (3)公司破产、解散;

  (4)变更公司形式;

  (5)修改公司章程。

  上述事项以外的应由股东会做出的决议以普通决议方式进行。

  第四十一条股东会应当把所议事项的决议做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会议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由公司专人一并保管,保管期不少于十年。

  第四十二条有关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等内容,通过出资各方签订的章程以及经营期间形成的股东会决议来确定。章程及股东会决议是本合同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

  第七章利润分配和会计、审计制度

  第四十三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四十四条公司聘请由监事会选定的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的前六个月结束后,在三十日以内编制完成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十日以内编制完成年度财务报告。

  第四十五条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利润分配表(中期财务报告除外);

  (四)现金流量表;

  (五)会计报表附注;

  (六)业务比例考核报表;

  (七)其他规定的报告和报表。

  第四十六条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四十七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并遵守会计法律规定。

  第四十八条公司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公司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可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四十九条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上一年度亏损;

  (二)提取法定公积金10%;

  (三)提取法定公益金10%;

  (四)提取任意公积金;

  (五)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会决定。在未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公司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第五十条股东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本的出资比例派送。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第五十一条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五十二条公司采取货币方式分配股利。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出资比例享受股利。在公司亏损并清算的情况下,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担亏损。

  第五十三条公司实行内部稽核、检查制度,对公司各项业务进行内部稽核、检查。

  第五十四条公司内部建立定期审计制度。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

  第八章解散和清算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告破产;

  (五)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第五十六条公司因有本章第五十五条第(一)、(二)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选定。

  公司因有本章第五十五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有本章第五十五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构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有本章第五十五条第(五)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构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五十七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五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

  第五十九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相关报刊上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第六十条债权人应当在章程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六十一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六十二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本条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六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六十四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与清算期间收支表和财务账册,一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六十五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财产。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章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第六十六条若由于出资人的过失违约,使公司不能设立或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该出资人应承担本次为设立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第六十七条出资人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缴纳全部股金并导致验资不成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股金的出资人承担违约责任;已足额缴纳投资额的出资人对逾期缴款的出资人有权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比例加收违约金

  第六十八条出资主体之间因本合同、章程及股东会决议的履行而产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或由其他股东、行业协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争议的内容可通过中介机构解决的,可共同委托中介机构出具专业性报告和意见。

  第六十九条在争议无法调解解决的情况下,可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章附则

  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修改本合同:

  (一)《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本合同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

  (二)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与本合同记载的事项不一致;

  (三)股东会决议要求修改本合同。

  第七十一条股东会决议通过的本合同修改事项应经主管机关核批的,须报核批的主管机关核准;

  第七十二条合同修改后必须修改公司章程的,董事会应依照股东会修改章程的决议和有关主管机关的核批意见修改公司章程。

  第七十三条出资各方根据本合同订立公司章程,章程是本合同的补充。股东会决议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十四条董事会依照章程的规定,制定与章程相关的议事规则。各议事规则是章程内容的补充。

  第七十五条本合同所称“三分之二以上”、“二分之一以上”、“三分之一以上”等均包括本数。

  第七十六条本合同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补充。

  第七十七条此合同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签字)

2.合同范文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为共同做好甲市的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务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介甲市开发区,并进行独立招商活动。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转委托(第项)

  (一)乙方不得再行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

  (二)乙方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须接受本合同约束。第三人不得再行转委托。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

  (一)具体项目引进谈判中,在甲市的考察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有:

  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

  (二)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其余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报告情况

  乙方每(星期、月、季、半年、年)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情况。

  第六条委托事务成果的交付时间、方式

  (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遇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必须在日内向甲方报告,并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一切资料。

  (二)乙方须按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在日内将有关委托事务的一切资料及相关事宜移交甲方,并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报酬及支付

  乙方的计酬办法,以实到资金为计算依据,具体为:

  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甲市经济开发区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二)甲方应为乙方配备工作所必要的设施、设备。具体有:

  二、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

  (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三)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四)乙方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甲市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

  (五)除甲方外,乙方不得再代理第三方从事与甲方委托的相同或类同的业务。

  第九条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应补偿乙方的相关开支和费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补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若因乙方交付的委托事务成果不真实或因与交付成果有关的一切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二)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3.合同范文

  劳务输入单位(甲方):

  电 话:

  地 址:

  劳务派遣单位(乙方):

  电 话:

  地 址: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合同:

  一、 劳务人员的数量、条件、派遣期、试用期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 年 月 日起派遣 名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派遣期 年,试用期 个月。

  劳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 。

  提供劳务的方式:按照用工单位的生产需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 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劳务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条款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劳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四、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

  2、甲方应承担劳务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4、用于劳务人员的一次性费用:劳动合同鉴证费、劳务人员的体检费等。

  (二)费用的标准: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按国家和省的规定由甲方确定,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报酬单;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3劳务派遣服务费标准: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从以下两种标准中任选一种。(√×)

  (1)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2)若由乙方直接发放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4、一次性费用标准为: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数支付;其他一次性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承担。

  每月应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派遣服务费标准/人·月×派遣月数

  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务派遣人员清单》人数为准。

  派遣期不超过半月的,派遣月数按半月计算,派遣期超过半月、不满一月的,派遣月数按一个月计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由乙方以书面正式委托形式,委托甲方代为发放;(具体操作按委托书面条款执行)或由乙方直接为派遣劳务人员发放。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提供缴纳清单,缴纳期限经甲方确认后,支付给乙方按期缴纳。

  3、劳务派遣服务费按 (月、季)支付,由甲方于

  将当 (月、季)费用以转帐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乙方开据正式单据交给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其他一次性费用,支付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5、劳务人员个人需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按月从劳务人员工资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帐户。

  五、甲方权利

  (一)安排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日常管理;

  (二)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3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在 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三)确定和调整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四)甲方出资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五)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索赔,乙方有责任给予协助;

  (六)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甲方义务和责任

  (一)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二)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工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委托书要求代为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和扣缴个人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个人应承担的其他费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的,应提前 日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

  (六)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

  (一)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鉴证,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

  (三)负责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人员档案。

  (四)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标准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为劳务人员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有效单据应复印一份给甲方。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六)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索赔。

  (七)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劳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满前 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合同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则视为续订同一期限的派遣协议,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属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 双方营业执照(社团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等资质证明资料。

  2. 《劳务派遣人员清单》。

  3. 其他必要资料。

4.合同范文

  鉴于中国银行____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应____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要求,就联合牵头人为A公司安排的银团贷款,同意向____公司(以下简称“代理行”)和____银行(以下简称“联合牵头行”)出具担保函,A公司及其股东,即B公司(以下简称“股东”)与中行签订本行业股权抵押简同(以下简称“抵押合同”),各方在此保证承担以下责任:

  第一条 A公司同意将____大厦的建筑物及其所属的一切设施、财产、A公司的营业收入及一切收益和权利(以下统称“一切资产”)抵押给中行,中行对一切资产拥有第一抵押权和第一留置权,股东同意将上述一切资产的股东所有权及股东对A公司的一切权益(以下简称“股权”)抵押给中行,但股东在本抵押合同项下对中行的责任只限于其股权。

  第二条 在____大厦的建造期间,由于一切资产尚未全部形成,A公司同意将与____大厦的建造有关的以其为“受益人”、“台头人”、“收货人”的履约保函(如果有)、承包合同和保险单据及其一切有价证券与物权凭证先行抵押给中行。在____大厦建筑物区属于A公司所有的一切设备、材料、财产等也抵押给中行。

  第三条 ____大厦建成开业后,A公司同意将其所拥有的一切资产,无论是固定资产或是流动资产,无论是现时或将来存放在任何银行的任何种类的、到期的或未到期的全部存款,均抵压给中行。 第四条 中行同意在中行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行使本抵押合同赋予的权力之前,A公司有权使用和经营____大厦,并且在正常的业务范围内运用一切资产。

  第五条 在联合牵头行和/或代理行没有要求中行履行其保函项下的责任的前提下,各方同意对____大厦建造有关的履约保函、承包合同和保险单据的任何赔偿,需付给A公司用以完成____大厦和维持正常营业及偿还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 在A公司没有违反贷款合同中偿还贷款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的规定,并且联合牵头行和/或代理行没有要求中行履行其保函项下的责任的前提下,A公司可以按照贷款协议和股东间签订的____公司合同(以下简称为“合资合同”)的规定给股东分配红利,已分配的红利为股东的私有财产,不受本合同的限制。

  第七条 A公司和股东同意,一旦中行履行其担保函项下的付款责任,向银团偿还了部分或全部担保金额,或A公司、或股东违背了本抵押合同中任何条款,中行在A公司和股东收到中行发出书面通知书七天后可自动取得一切资产和股权的所有权。中行同意如果A公司或股东在上述七天之内,按照要求补偿中行的一切损失或弥补该违约行为外,中行将不实施其取得所有权的权力。

  第八条

  (1)A公司和股东同意:中行一经获得一切资产和股权的所有权,即可自己或通过一个指定人占有并按商业做法经营____大厦,或在各股东先行决定不购买____大厦后,中行随意处理一切资产和股权。其顺序为:中行和各股东将对价格进行商定,如果在七天之内无法在买卖价格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中行即可以出售时能够取得的最好价格,自由地向任何购买者包括各股东出售其在__大厦中的权益(但应考虑各股东推荐的可能的购买者)。

  (2)中行可用经营或出售所得的款项来补偿其损失。

  (3)如果营业或出售所得足以补偿中行所受损失,所剩款项将根据合资合同中各方的权利支付给A公司或其股东。如果A公司或其股东已补偿了中行所受损失,从而中行未出售____大厦,一切资产和股权将退给A公司和各股东。

  第九条 A公司和股东向中行保证:

  (1)A公司、B公司在____注册登记,均为信誉良好的法人。与本合同有关的各方签字人均是经过各该方董事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权批准的代表,有权代表该方签订本合同。

  (2)A公司按时向中行提供____大厦在建造中和经营中的有关文件和财务报表,使中行能了解____大厦的建设、经营情况和收支状况。

  (3)中行有权审查A公司的一切帐目和业务档案,有权出席旁听A公司举行的董呈会议(无投票权),对A公司的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A公司对____大厦的一切资产妥善维修和保养,并按资产的实际价值投保各种必要的保险。

  (5)未经中行同意,A公司不得向任何银行、企业或私人借款,但中行应同意A公司发展其正常业务的贷款,包括流动资金。即使经同意借款后,其它债权人的权益不得先于中行(联合牵头人组织的银行贷款除外)。

  (6)未经中行同意,A公司不得出售、转让、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置其资产的全部或部分,但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补充、代替、向出租人出租、管理协议,及正常经营范围之内的其它业务除外,当任何一个股东将部分或全部股份转让,该受让人必须是中行认可的。股东在本抵押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将由受让人承担。本条款的解释不得在任何方面妨碍____大厦在正常的业务范围内的经营。

  第十条 由本抵押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经友好协商仍不能得到解决,应交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最终的。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一条 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赔或其它必须以书面形式发出,按下列的地址或电传号送交当事人。(或按收件人____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的地址或电传号送交)。

  中国银行____分行 信贷部

  地址:________

  电传:____回号:____

  A公司

  地址:________

  电传:____回号:____

  B公司

  地址:________

  电传:____回号:____

  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赔或其它通讯来往:

  1.如果以电传发出,以收到电传回号;

  2.如果以信件发出,发送至上述地址即视为妥善送达。

  第十二条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包括已经公布并生效的一切与抵押有关的适用法。但是如果本抵押合同中一些特殊事宜在中国尚未有法可依之前,可参照国际商业惯例执行。

  第十三条 本抵押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中行为贷款而出具的保函失效为止。如果中行根据保函履行了其付款义务,本抵押合同的有效期将延至中行保函项下所付金额全部得到偿还时为止。

  第十四条 执行本抵押合同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本抵押合同的公证费将由A公司负担。

  第十五条 本抵押合同以中、英文(略)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国银行____分行(盖章)

  代表人:________(签字)

  A公司:(盖章)

  代表人:________(签字)

  B公司:(盖章)

  代表人:________(签字)

  订立合同日期:__年__月__日

  订立合同地点:________

5.合同范文

  此雇用合同由__(以下简称雇主)和__(以下简称雇员)缔结。

  根据本合同,雇主将聘用雇员且雇员同意受聘于雇主就以下所规定的工作提供服务和履行义务。

  A.义务和责任:合同双方同意雇员将受聘从事__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B.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__(年、月),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C.工作日和工时:雇员每周工作从星期__至星期__,每天从__点至__点,一周共__小时。

  D.报酬:雇主同意就雇员的服务提供以下报酬:

  1.每(小时)__美元;

  2.每加班(小时)__美元,每两周结算一次,支票支付。

  3.其他报酬(红利、佣金等),数额及计算办法如下:

  E.扣除款:每次发薪时,除从雇员报酬中扣出应缴之(__)税收和社会保险费外,雇主不得克扣雇员所得,本条例另有规定以及经工长或工长代理人同意的除外。其他扣除项目为(写出扣款目的和数目):

  F.主要工作地:雇员主要工作地为__。但根据雇主业务性质所需,在不违犯劳工政策和规定情况下,雇主也可要求雇员在__地以内其他选区履行职责。

  G.差旅费:在本合同到期或中止(不论中止原因如何)时,雇主将负责雇员返回雇佣地的机票费用。H.保险和医疗费:雇主应负责雇员的医疗保险或负担雇员的全部医疗费用,包括__地以外的转诊和转院费,如雇员因故死亡,雇主应承担尸体保存及运回原地的费用。

  I.最近的血亲的通知:雇员在出现重病或死亡情况,雇主应立即通知其最近的血亲,雇员最近的血亲的姓名和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J.食宿及其他:雇主必须保证提供以下方便:

  1.(作记号以选择或不选择此项)雇主提供住宿,每月收费__美元。(同上)雇主免费提供住宿。(同上)雇员自备住宿(附声明和房租协议)

  2.每日__餐,每月收费__元。

  3.(同上)雇员自理伙食。

  4.(同上)上下班在雇主指定地下车,免收车费。

  5.(同上)津贴:

  6.(同上)其他:

  K.其他规定:下列附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制定或附加工作和膳宿规则,以及雇员行为规范。附加规定的每一页都必须经雇主和雇员签字。)

  L.终止合同:本合同可根据下列规定终止:

  1.无故:由一方当事人提前__天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或

  2.因故:在工长或其代理人力图调解争议失败后,由一方当事人提前__天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A)因故解除合同时,雇主应支付雇员合同解除生效前的薪金,并为雇员购买他(她)返回雇佣地的单程机票。

  (B)下列任何一条均构成合同终止理由:

  a.雇员__次无故旷工和(或)__次无故上班迟到;

  b.雇员行为疏忽鲁莽,或不完成任务;

  c.在__地犯下重罪或两项或两项以上轻罪;

  d雇员放弃工作职责;

  e.不称职或在资格、技术、身体和精神方面与所填报情况不符,无法履行雇佣规定的职责;

  f.在物质或其他方面受到特别虐待;

  g.无故拖延支付雇员的工资;

  h.违犯本合同任何一项规定;

  i.其他规定:

  M.争议的解决:怨情和调解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所有怨情与争议均应按以下程序解决:

  1.雇员须就雇用而产生的一切怨情或争议向其管理员报告,如管理员不在,可直接报告雇主;

  2.如管理员不能立即解决问题,管理员应将怨情或争议写成书面材料,同时写明被触犯的合同段落、法律或规章制度。管理人员应在五天内解决怨情或争议,或写出其认为没有违犯规则的理由。

  3.如上述第

  一、二步骤不能解决怨情或争议,雇员可上书工长或工长代理人。

  在怨情或争议解决期间,雇主和雇员的雇佣关系存在,经工长、工长代理人或政府特派调查员暂时准予的除外。

  N.汇款及其他义务:雇员必须按原籍国政府的规定向其家人汇款和缴纳所有税收。

  O.不可分割协定:上述条款规定构成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唯一的,不可分割的协定,该协定将取代任何其他书面、口头和其他形式的协定。

  合同双方特此签名。

  日期:______ _____________

  雇主 (打印的名字、称号和签名)

  日期:______ _____________

  雇员 (打印的名字和签名)

  (注:下面是合同上所附的公证书,供公证时填写) 马里亚纳群岛(美国托管) 公证书 ______________ 兹证明__和__于__年__月__日,在我的面前,签订了以上雇用合同。 经查,此行为是他(她)(他们)按合同精神自愿签订的。 _________

  公证员(签名) 日期:____ 经____批准 工长(签名)

6.合同范文

  劳务使用方: (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提供方:

  甲方在 高速公路 合同段工程项目TRANBBS施工,经过对乙方资格审查,同意将部分劳务工程的劳务作业委托给乙方,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双方本着平等诚信、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于2004年 月 在 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劳物作业概况

  1.1 工作名称及范围: 合同段 及 工程全部工作内容。完成满足设文件(图纸、变更)、TRANBBS技术规范等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业主、监理工程师的验收。

  1.2地点: 八合同段

  1.3期限:甲方要求工期自2004年 月 日起至2004年 月 日止,完成工程附表1《劳务合同一览表》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如施工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则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TRANBBS设计调整。

  2、劳务人员

  乙方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组织劳务人员、机械设备进场,且附表2《管理人员表》、附表3《技术工人数量表》、中所有管理人员、劳务人员、机械设备需要在2004年 月 日前全部进场。

  3、工作内容及单价

  3.1 工作内容: 基坑开挖、基底换填碾压、回填土;工程用材料小搬运、半成品钢筋的绑扎、焊接、运输(钢筋加工场到施工现场)及预埋件加工;模板的安装和拆除;运至现场的成品混凝土的拌和及成品混凝土的养护完成整个通道工程所有工序。

  3.2 单价:含除成品混凝土(运至现场)和半成品钢筋及预埋件(预制厂内);费用以外的完成此项工程所有人工费、机械费用。单价不含税金。

  3.3计算劳务费用的工作量是实际完成、并经本合同约定的家访有关人员前人的并经监理验收合格工作量。

  4、质量要求

  4.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及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4.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加强自检,配足配齐质量检查人员,每道工序自检合格后报甲方工地代表检查,甲方工地代表检查合格并按规定的表格填报工程质量检查证,经甲方工程质量工程师及业主质量工程师联合检查通过并工程质量检查证上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甲方将不予计量支付,并可以质量得不到保证为由单方面解除合同,另寻其他合作伙伴。

  4.4乙方的劳务成果质量不合格的,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验收标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直接公费以及由于返工造成的甲方工期延误、材料损失、机械费用等方面损失。

  5、工程进度

  甲方上月末下达本月份的工程进度计划,进度计划以形象进度和目标产值为双控控制目标,并实行计划任务月度滚动。

  5.1如乙方为完成甲方下发的月进度计划的80%,则甲方将给予书面警告则其整改。

  5.2如乙方连续两个月无法完成甲方下发的月进度计划任务的80%,甲方可以将其工程任务进行分割,其分割标准如下:

  5.2.2如果任务经分割后,乙方仍无法完成剩余甲方下发的月工程进度计划任务的80%,则甲方终止乙方在本合同段的承包,在不免除乙方的任何任务责任的前提下,由甲方另外雇佣指定施工单位完成该工程,其工程单价按照上述5.2.1规定的单价标准执行。任务分割时原则上按连续段落分割。

  5.2.3乙方一个月内无法完成甲方下发的月进度计划任务的50%,甲方将清退乙方,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在不免除乙方的任何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将剩余工程交由甲方指定另一施工单位完成。

  6、双方工地代表

  6.1甲方授权的工地代表: 职务:

  6.2甲方授权的工地技术主管: 职务:

  6.3乙方授权的工地代表: 职务:

  6.4乙方授权的工地技术: 职务:

  7、合同词语解释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他们的定义相同。

  8、合同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双方签字并盖印章后生效,到法定和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10、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向北京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1、合同附件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7.合同范文

  (以下简称甲方)聘用(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甲方分配乙方从事工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为个月。

  二、用工约定:

  1、乙方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后,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立即解除其劳务用工关系(试用期内按实际日工计酬);

  2、劳务用工协议期满,如甲方继续留用乙方,可续签协议。甲方不再留用,劳务用工协议即时终止;

  3、劳务协议期内乙方要求辞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三、工作职责:

  1、要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服从分配,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量完成工作;

  2、要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政府法律、法规规定。做到遵章守纪保证出勤;

  3、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查看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火制度》,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出现工伤事故,本人应负一定责任;

  4、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甲方的信息、资料等,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四、工作时间: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需加班的,甲方将按《劳动法》的规定予以支付相应报酬。

  2、乙方必须规定的劳动日数出满勤,缺勤者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业务(工作)主管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主管应在请假单上签字,并做好保存,以便月底报考勤计工资时备查。

  3、凡缺勤者均扣发当日工资,但缺勤休假不得超过天/月,凡超过者,按不胜任岗位工作予以解除劳务协议。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乙方调出时需将劳动工具归还甲方。

  六、劳动报酬:

  1、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2、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货币的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元。

  七、保险福利:

  甲方按照国家和劳动部门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和工伤保险。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协议:

  1、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职,给甲方利造成损失的;

  3、不服从分配,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4、不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火制度》,造成质量和安全防火责任事故者;

  5、隐瞒身体健康情况并影响工作者;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7、甲方宣告解散的。

  九、其它: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根据情况给予经济补偿;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订和补充;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8.合同范文

  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人员(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填写说明:

  1、本聘用合同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制定,作为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范本。除本合同所列内容外,经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协商一致,可增加有关条款。

  2、填写聘用合同书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整,涂改处必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

  3、本聘用合同书须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当事人亲自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否则代签无效。

  4、本聘用合同书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工资报酬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

  甲方(聘用单位)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

  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________________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项执行:

  (一)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乙方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之日终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四)在聘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后,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岗位纪律

  (一)甲方有权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三)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岗位工作条件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休假日等规定,对乙方实行符合职业特点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务知识、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五.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待遇

  (一)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从事的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待遇。乙方工资的构成和标准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工资调整,奖金、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尽的权益,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付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险金。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可以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三)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由甲乙双方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附件一),以书面形式确定合同变更的内容。

  (四)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或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并向乙方出具《岗位调整通知书》(附件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的变更。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甲方也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9.合同范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鉴于甲方经营管理之需求,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确定双方为劳务合同关系,并自愿签订本劳务协定,共同遵守本协定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为年。

  本协议于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终止。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若双方当事人有继续签订合同的意向,应该在合同期满前30日以书面形式知会对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后,可以续签。

  第二条乙方所提供的劳务内容为:负责所在店铺夜晚货品和其它财产保管以及店铺的防火、防盗管理工作。

  第三条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如下:

  1、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劳务,完成劳务项目操作。

  2、乙方在交接前对店铺防火、防盗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向店长报告并在工作交接本上记录。

  3、乙方在上班前、下班前进行货品交接:上班前对甲方员工的货品留数进行核对,如发现货品数量有差异必须当场和甲方员工重核,否则不予签字;下班前和甲方员工进行货品交接,双方确认商品数量签字确认后方可下班。乙方必须对交接内容负责。完成劳务项目操作过程中,货品如有丢失或有差额,则按丢失数或差额数的零售价八折赔偿,其它财产如有丢失则照价赔偿。交接点数卡或本必须经双方签字确认,并保存三个月。

  第四条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参照甲方各项薪资﹑奖金等规定之标准,并视乙方实际劳务状况,确定其劳务服务费。甲方并于每月20日前以________方式支付乙方上月劳务服务费。

  第六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七条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15天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八条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天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

  第九条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如有违反过错方应支付对方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损失并赔偿对方损失。

  第十条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一条乙方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服从甲方规定,触犯刑律甲方将依法送其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违反甲方规定则参照甲方工作手册之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协商无效的,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以附件形成。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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